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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哪个机关负责办理涉台婚姻登记?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9日
蚌埠离婚律师
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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