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蚌埠离婚律师  Tags: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北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什么

  张家和律师,蚌埠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蒙自市律师 ; 平利县律师 ; 隰县律师 ; 屯留县律师 ; 黄石律师 ; 黄江镇律师 ; 麻栗坡县律师 ;;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很多人都不清楚哪些情形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呢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规定:

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在结婚时一定要慎重。当然,也是可以根据在上文中整理的内容,事先了解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这样也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北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什么?

一、北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什么

通过两地分居政策解决夫妻一方进京入户,需一方为北京户口,具体流程如下:

、户口在京一方向单位提出申请,解决配偶户口。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 配偶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 单位所需表格,主要是备案表、登记表,以及申请人业务考核表;

3、 结婚证书复印件;

4、 常驻户口卡复印件;

5、 申请人工作关系证明;

6、 配偶原京外单位或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7、 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如单位没有人事权,还需京内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接收函》;

、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动迁证明,需要带的资料:

1、 人事部批文原件;

2、 双方户口卡原件;

3、 双方身份证原件;

4、 结婚证原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拿到两张卡片:

1、 给外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2、 给北京落户派出所的户口迁入通知;

、办理档案调出和调入,配偶在京单位出具调档函。需要持下列资料:

1、 人事部批文原件;

2、 结婚证;

3、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到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 人事部批文原件;

2、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 配偶户口卡;

4、 配偶身份证;

、落户北京,办理北京身份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2、 从外地派出所拿到的户口迁移证;

3、照照片,办理新身份证。

二、夫妻分居多久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作出协商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这与夫妻二人分居的时间没有关系,只有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会被解除。夫妻二人分居两年以上的,认定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依法下发离婚判决书。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