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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4日 蚌埠离婚律师  Tags: 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张家和律师,蚌埠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

  军人的配偶,是十分光荣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成为一名我国军人的配偶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经过政审等的考核内容。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军人是保家卫国的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存在就保证了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安全。正是因为他们如此特殊的职业性,所以对于他们的伴侣在规定上要求也是十分严格的,必须是要经过政审的程序。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什么材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这是符合国家法律的一般条件,但是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以上国家法规的一般条件外,


  军人结婚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条件呢还要符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配偶政审


  另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团级政审


  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符合解放军政治部规定


  由于军婚相比普通人婚姻特殊,对于军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还得适用解放军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二、军婚如何办理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


  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三、军婚限制


  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军人结婚非军人一方是否需要政审,政审不过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军人在前线为我们抛头-洒热血,所以我们也应当保卫其家庭不受打扰以及其家庭成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1.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是否允许精神病患者,首先可以分析,所患精神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疾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1.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是否允许精神病患者,首先可以分析,所患精神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对那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的疾病并未规定。一般都援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规定。但下面引用的这段文字值得重视: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这里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否包括精神病,除了1950年《婚姻法》列举了“精神失常未经治愈”外,现行《婚姻法》及《条例》皆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正式的法律解释予以确认。学界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几乎都是引述1994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但2001年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则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的,“医师应当……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与前者的表述有别,后者规定当事人“可以”而不是“应当”暂缓结婚。卫生部2002年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规定“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应“建议不宜结婚”;此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属于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建议暂缓结婚”。


  另外,从法律行为的要件角度分析,精神病患者是否具有相当的行为能力。因为精神病患者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除纯受利益的行为外无意思能力,本人也就无法有效地完成缔结婚姻的法律行为。其在婚姻法上的依据应是“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又结婚系身份行为,不得适用代理,所以这种精神病患者实际上是不能结婚的。



  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民通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那么,结婚是否与这种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健康相适应,理由何在,则需继续讨论。


  2.精神病患者被配偶虐待,能否提出离婚


  当然,我说的被虐待只是引起这个问题的一种可能。


  离婚有两种途径,即和诉讼离婚。



  就协议离婚而言,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当的行为能力。《婚姻登记条例》并未区分无或限制行为能力,而是于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就诉讼离婚,我赞同JAL斑竹的分析。而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还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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