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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姐姐身份证嫁人受罚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蚌埠离婚律师  

她的结婚证上竟然写的是姐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5月8日,新疆伊宁县公安局温亚尔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双重、虚假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时,查处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件。

经查,2010年3月初,马某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其姐姐的户籍信息,办理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并利用这张身份证和男友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的规定,已依法给予马某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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