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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孩子成皮球 女方称生女被歧视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蚌埠离婚律师  

夫妻过不下去选择离婚,但是1岁的女孩却成了皮球被父母踢来踢去。18日上午,一对小夫妻在四方法院法庭上都极力说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 。男方称自己不会带孩子,女方则说经济条件差。两人均表示对方抚养更好。主审法官认为如果要判决离婚,要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我父亲是船员,整天在外面出海,母亲有病,刚刚做了手术,我一个男的根本不会带孩子,孩子应该跟着母亲过更好。”男方说。

“孩子可以跟着我过,但是我不具备抚养条件,工资很少,孩子最好应该跟着男方,因为他们家的条件更好一些。”女方说。

2月18日上午,四方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以上是男女双方的意见。在法庭上,双方没有像一般离婚案件那样争抢孩子,反而都主张孩子由对方抚养,让在场的法官和旁听人员都很吃惊。据介绍,小夫妻目前都20多岁,他们已经认识多年了,男方王某家在青岛,去东北做生意时认识了女方张某,双方谈起了恋爱。后来王某回到青岛工作,张某放弃了在东北的工作追随到青岛,200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2007年11月,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孩,矛盾开始逐渐升级。

在法庭上,王某表示双方经常发生一些争执,感情一般,希望双方离婚,分割财产,独生女归女方抚养。女方张某则表示孩子还小,还在哺乳期内,不能同意离婚,只有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妥善解决才可以离婚。

男方在法庭上举证,所举的都是母亲在医院治疗的病历,证明母亲因为患病,刚动了手术,不能抚养他们的孩子。对此,女方表示这跟夫妻俩抚养孩子没有关系,并反驳自己条件困难,希望男方能够提供房子居住,以便能够让孩子过得更好一些。

随后,王某又提出,孩子目前在男方家里,由自己的亲戚帮着照看,而张某从来没有尽到做母亲的义务。但张某却称她是被男方撵出来的,自己想回去看孩子都不行,认为自己生了女孩男方就看她不顺眼。

看到双方都对抚养孩子进行推脱,主审法官韩晓雷在法庭上对双方进行了教育和批评,“你们是孩子的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你们的父母当年生活条件更加困难,不是一样把你们抚养大了吗”因为女方不同意调解,双方最终没有当庭达成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官韩晓雷告诉记者,现在不少年轻人对家庭和对孩子的责任心不是太强,孩子还小,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要判决离婚,要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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