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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3月8日 蚌埠离婚律师  
胡源和妻子到现在结婚有三年了,二人也有一儿子现在一周二个月大了,可是现在胡源感觉二人的家庭观今相差较大,性格也严重不合,准备离婚,可是就离婚问题胡源多次和妻子协商都协商不到一起,胡源的协议条件是他们婚后有一套九十平米按揭的房子,当时首付二人共同付了二十万,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二人也还贷一年了用的是公积金还贷,胡源准备把房子给女方,但是以后的房贷也是由女方自己还,孩子也归女方抚养,己拿抚养费,二人婚后还有一辆车胡源表示自己要车子,二人的收入胡源一个月约在七千左右的工资,女方也有四千多,而且女方的家庭比胡源家要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自己该支付多少抚养费,拿抚养费时是否会考虑到胡源的家庭付担。胡源咨询重庆婚姻家庭律师如果起诉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较大

重庆免费法律咨询网的孙律师解析到:如果最后胡源不直接抚养孩子,就需要支付自己月工资的20%-30%做为抚养费,是实际到手的名项收入为标准,这和地区没有关系。但是这抚养费用也是要按孩子的实际生活情况而定,这里面包括孩子的医疗费、教育费和吃穿住行的日常生活所需费用等,而此费用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离婚后亦如此。

重庆免费法律咨询网的孙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幼儿是随母亲抚养的。胡源是否抚养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具体法官判决,当然法官会综合的考虑双方的居住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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