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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手好闲老公离家出走 老婆要离婚连人都找不到

发布时间:2017年2月7日 蚌埠离婚律师  

  水母网3月19日讯 “我好朋友的丈夫已经有两年多没回家了,我朋友根本不知他去哪儿了。我朋友正打算起诉离婚,谁知前几天却接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说她丈夫透支了银行的钱,至今没还

  ,要求我朋友还上。我朋友应该承担她丈夫的欠款吗”家住幸福小区的王女士昨天打电话向“七姐妹”记者求助。

  据王女士称,她的这位朋友小韩与丈夫都是从乡下来烟台打工的,认识不久就结婚了,在幸福小区租房住。第二年,小韩生了个女儿。结婚后,小韩才发现丈夫是个好吃懒做的人,经常在外面玩到深夜,也不知道都跟谁在一起,玩些什么。因为他整日“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经常丢掉工作。两年前,他借口要到别的城市去打工离开了家,从此就没有了音讯。小韩曾到婆家去找过,公婆说他们也不知道儿子的下落。但据其他朋友说,他根本没出去打工,而是回了老家,整天游手好闲,喝酒赌博。

  为此,小韩非常伤心:“他还想不想过,也该给个话。不想过了,就痛快点,早点把婚离了。这可倒好,就是一个避而不见。”王女士说,“我朋友也拖够了,所以,前几天终于下了决心离婚。正要去法院起诉,就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是她丈夫办理了信用卡,但卡上填写的地址并不是烟台的地址,而是他自己父母家的地址。以前,银行工作人员总是去公婆家催款,公婆说他们不管。银行工作人员顺藤摸瓜就找到了烟台这个家的地址。像这种情况,男方两年多没回过家,也没有承担过家庭义务。他透支银行的钱是用于自己喝酒赌博花销的,并不是用在家庭共同花销或孩子身上,做妻子的还应该承担这份义务吗”

  山东华宇通律师事务所姜婷律师:我国《婚姻法》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在本案中,虽然该笔银行透支欠款发生于小韩与丈夫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作为妻子的小韩,如果有充分证据能证明丈夫于两年前离家出走,那么,该笔银行的透支债务说明是发生在双方已不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欠的,就可认定该笔欠款为小韩丈夫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与妻子小韩无关。

  另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着重强调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小韩的丈夫这笔欠款是用于赌博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款,也就是说,小韩丈夫赌博所欠下的债务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小韩无需共同偿还;不过,到底是不是其丈夫用于赌博了,也需要小韩拿出证据来证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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