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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半夜偷工地被抓对方设私刑将其打死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日 蚌埠离婚律师  

“我这几年被小偷偷了不少东西,特别恨小偷。”站在法庭上,施工队长师勇表达着自己对小偷的痛恨。人人都恨小偷,可是师勇和他的工人们却将来工地盗窃被抓的小偷活活打死了。今天上午,8个被告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8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上午10时20分,8名被告人在法庭站成两排。他们中有南宫景苑项目的施工队长、采购员、库房管理员,还有其他施工队的安全员。检察机关指控称,去年11月9日下午,在丰台区王佐镇南宫自然城南区第三施工区项目部内,师勇等人用三角传送带、皮带、棍子等,对当天在工地盗窃铁卡子的刘某、时某二人进行殴打,致44岁的刘某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首先受审的是施工队长师勇,他在法庭上承认了指控的事实:“事发时,我在工地办公室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出去一看,发现有两个人被扒光了衣服只剩裤衩,大家说他们是小偷。”

几个工人就地“私设公堂”。“我们对他们进行讯问,他们说的我们不满意,就打他们,用三角带抽嘴巴,脚踢……”师勇说,这几年做工程被小偷偷了不少东西,特别恨小偷。

法官问师勇:“小偷被抓后,你们有没有报警”“没有。”师勇解释说,他们买一个铁卡子十几块钱,从小偷身上搜出了五六十个铁卡子,也就五六百。小偷一般只会说被抓现行的时候偷了多少东西,如果不够数额只能给放了。“那你有没有权利拘禁殴打小偷”“没有。”师勇也明白自己没有权利。

事发后,师勇等人商量好向被害人家属赔钱。“我听说人没了,心里也挺不好受,尽可能赔些钱吧。”

南京律师评:对于被抓的小偷当事人是无权私自羁押和用刑的,当抓获不法分子时,应当及时联系警方,交由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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