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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主要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7日 蚌埠离婚律师  
  

    问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规定:一,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其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是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是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四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立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对归属的书面约定,法律没有必须经过公证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是共同平等协商订立的,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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