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涉外婚姻
结婚知识
婚姻财产
遗嘱继承
协议离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涉外婚姻
结婚知识
婚姻财产
遗嘱继承
协议离婚
婚姻纠纷
离婚房产
离婚起诉书
婚姻关系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离婚程序
离婚手续
首页
>
律师文集
>
遗嘱继承
遗嘱 (格式)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5日
蚌埠离婚律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为明确我去世后的遗产归属,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亲立此遗嘱。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给予见证。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本遗嘱一式贰份,本人持有一份,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为保管一份。待本人去世后,由**律师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方可公布。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延伸阅读:
有关遗嘱公证细则
您可能也对一下文章感兴趣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决定
2.最新收养法全文
3.关于外国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来华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意见
4.遗嘱变更和撤销如何
5.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知识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