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离婚登记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2日 蚌埠离婚律师  
离婚登记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

  中国婚姻法网婚姻法律师提示,关于离婚证遗失或损失后,应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
  如果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