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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
申请离婚的理由
发布时间:
2014年1月15日
蚌埠离婚律师
1.性格不合;
2.其中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发生异性关系;
3.与家人和亲属感情不合;
4.男女双方中其中一方或双方,有暴力倾向;
5.男女双方不同意同住;
6.在性方面不满;
7.抛弃家庭成员;
8.从精神方面进行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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