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和律师,蚌埠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果说相关的人员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应当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相关的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中的第十条规定,相关的人员还要按照下列的顺序来继承:第一顺序就是配偶、子女还有父母。第二顺序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相关的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以后,应该要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是不继承的。如果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话,那么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相关的法律所说的子女,可以包括婚生的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还有相关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法规中所说的父母,可以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有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
根据《继承法》中的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要做到均等。对一些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当予以照顾。
;;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